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法律文件有关规定,现将45万吨/年高端聚丙烯新材料项目及碳四碳五烯烃高附加值利用装置竣工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简介
(一)建设单位:弘润石化(潍坊)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45万吨/年高端聚丙烯新材料项目及碳四碳五烯烃高附加值利用装置
(三)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36-3556431
(四)建设地点: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弘润石化(潍坊)有限责任公司现有西厂区内
二、公示
公示内容:
45万吨年高端聚丙烯新材料项目及碳四碳五烯烃高附加值利用装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pdf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26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盖公章。